城鎮職工:參保人員已符合法定退休年齡和最低繳費年限的;
農村居民:
(一)本市戶籍年滿60周歲;
(二)參保人員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連續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補繳不超過15年,補繳年限不享受政府繳費補貼;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三)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員。
宿遷城鄉養老保險養老金申領條件
1、制度實施時,本村(居)戶籍年滿60周歲、未享受機關事業、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否則暫停發放。
2、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需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到戶口所在的村服務站辦理申領手續,填寫《待遇領取通知表》。
3、經辦機構對相關資料進行審核、確認,委托指定金融機構為領取人辦理領取存折或銀行卡,由所在鄉鎮(街道)負責將存折或銀行卡發放到領取人手中。
4、待遇領取人員自死亡次月起停止發放養老金。
城鎮職工:需本人攜帶身份證、銀行開戶存折復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張
農村居民:需本人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等辦理材料。